[摘要] 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7.9%,增速比上年回落5.3个百分点,比1-11月回落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44308亿元,增长30.2%,增速比1-11月回落2.6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1.8%。
4.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00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水平,95以下为较低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水平。
5.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标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6、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和上年比较,按照2010年年报数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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