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楼市调控风一阵紧过一阵,随着相关部门出台各项政策,银行如何认定房屋套数又成了新话题。记者昨天走访沪上部分商业银行发现,住房按揭贷款认定“认房又认贷”的老规矩没有变,不过,各银行在具体操作上是略有差异。
楼市调控
自国务院出手调控楼市开始,是否有贷款记录就成为银行认定房屋套数的首要标准。去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4月18日,中国银监会主要负责人在相关文件上明确表示,对于新增客户,“不以贷款发生为界限,严格按照首套、二套、多套”。言外之意,只要客户家庭名下登记有房产,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贷款,都必须按照国务院新规执行。上海银监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到目前为止,仍然按照“认房又认贷”政策执行。
记者昨天以“与父母共有住房,申购婚房”为由询问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只要经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认定客户及家庭名下登记有房产,或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商业贷款记录,新购住房一律按照二套或二套以上处理。这也意味着按照国家现有贷款政策,三套房停贷,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六成,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以上。
相比较而言,建行对待同类问题要“柔性”一些。建行某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行内目前以办理房产证日期与主贷人年龄为判断依据。如果办理房产证时,作为子女的客户尚不满18周岁,目前购买婚房且无商业贷款记录,可视情况作首套住房处理。不过,此类情况仅指父母与子女共有一套住房,其他情况一律按照二套或多套的对待。
据了解,沪上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认定标准在所有银行中最“简单、严格”。除了有工行一样的底线外,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只要客户的姓名在房产交易中心出现过,也视为二套或多套。言外之意,即便客户变卖手中所有房产,只要房管部门交易系统中有记录,也算“有房族”。该负责人形象地形容:只要姓名在房产证上出现过就认定有房。目前办理房贷,申请人必须到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开列自身及家庭名下房产证明,并且填写保证书,银行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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