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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空挂户口"引纠纷 派出所回应无权强迁

昆明日报  2012-09-26 09:10

[摘要] “房子买了快4年了,原户主的户口却一直没迁走。”日前,家住建设路附近的莫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打算把自己买的二手房卖给第三方时,意外发现原户主的户口还挂在这套房上,这影响到了房屋交易。其实像莫先生这样买房多年才发现户口仍被“鹊巢鸠占”的购房者并不少,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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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无权强制原房主迁户口;

律师提醒:签合同前应到所在地派出所核实

“房子买了快4年了,原户主的户口却一直没迁走。”日前,家住建设路附近的莫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打算把自己买的二手房卖给第三方时,意外发现原户主的户口还挂在这套房上,这影响到了房屋交易。其实像莫先生这样买房多年才发现户口仍被“鹊巢鸠占”的购房者并不少,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所以,专家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重视户口迁出问题,且须在买卖合同中明确。

纠纷:原房主不肯迁走户口

“原户主户口不迁走,我的户口就无法迁进来。”莫先生说,2008年,他通过一家中介买了位于建设路的一套两居室二手房,老房东姓郭,双方经协商后,以48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当时我并没有在意户籍,也没有在买卖合同中与原户主进行相关约定。”今年初,莫先生打算把这套房子卖给第三方,第三方要求买房后能迁入户口,莫先生查询后才发现原户主郭氏的户口一直未迁走,而且这个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房子的再次买卖。

他曾跟原户主联系,对方却一拖再拖,之后连电话都不接了。他也找过中介,中介称找原户主也是这个结果。经多方了解,莫先生才知道原户主的孩子马上要读初中,而这处房产又属于标准的,原户主主动迁走户口的可能性不大。为此,莫先生是相当闹心。

派出所:只能进行协调

那么作为户口迁徙的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是否能通过强制的方式让原居民迁出户口?盘龙分局青龙派出所户籍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必须得由居民自己来申请,公安机关没有强制迁户口的权力。“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进行劝说协调,但没有办法强行让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去。”

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该房屋是原户主的房产,在产权过户后,没有其他房可供其迁入户口,那么原户主可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到公共户口。

中介:户口没迁走不影响入住

昆明富邦房产总经理卞东晓介绍,户口“空挂”问题在二手房交易市场还是比较普遍的。相较而言,学区二手房买卖因户口“空挂”发生纠纷的特别多。“很多买主最关心房价、户型以及房子是否归入学区范围,而对户籍不重视。可按照每一户在一定期限内只有一个入学名额的规定,若卖方家中有即将入学的适龄儿童,就很有可能挂着热门的户口迟迟不肯迁出,那么买方家的孩子就会因为原房主的‘抢先一步’而进不了心心念念的学校读书。”

卞东晓提醒,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户主的户口没有迁走不会影响新房主入住,所以很多中介机构不会对户口迁出的问题作专门提醒。一般情况下,都是购房人提出户口事宜,才会专门写到购房协议里。所以购房者本身要对户口问题“留心眼”。

律师:购房合同应明确户口问题

“类似的纠纷很常见,并且现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卖房者必须将户口迁出,因此碰到这类纠纷也没有很好的办法来解决。”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赵律介绍,由于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行政行为,所以户口迁移涉及买卖法律关系和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法院一般不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户口迁移直接作出判决。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关于卖方户口迁出、买方户口迁入的明确约定的话,法律也无法支持。“户口一直空挂着,可能会对房主造成经济利益或非财产上的影响。”

为此,赵律师提醒,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须对户口问题仔细协商,对房屋交接日期、户口迁移等方面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做出详细规定,且规定适当的违约责任。这样今后若发生纠纷就可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与此同时,也可采取保留部分房款的方式,以免被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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