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名台湾籍男子,在其父母离世后,与在河池的亲兄妹发生房产纠纷。近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洞悉入微,找到突破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近日,一名台湾籍男子,在其父母离世后,与在河池的亲兄妹发生了房产纠纷。近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洞悉入微,找到突破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李某共有5位亲兄妹。上世纪90年代,因其妻到台湾继承遗产,李某也随其妻过去,两人一起入了台湾籍,成为台湾省新竹县人。
1995年,李某的父母在河池城区广场社区建有一栋3层高的楼房。2007年,父亲离世。2009年,母亲病重。由于急需资金治疗,兄妹们与李某商量,由李某出资25万元购买父母的房产,所得款项用于母亲的治疗及今后的生活费。之后,他们立下协议,李某如期支付房款25万元,继承这栋房产。这些资金在还完建房时的欠款后,剩余的归母亲以及兄妹们所有。
2010年10月,母亲去世。此后,李某多次回到大陆,希望能尽快办理该房的过户手续,但均因无法聚齐各兄弟姐妹,始终未能办理。而他从台湾往来大陆较为不易,且花费很大,因此李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得以尽快解决。
承办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认为此案完全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不但可以减少李某往返奔波的麻烦,还不会因诉讼伤了亲情。为此,法官逐一与他们兄弟姐妹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原来,一些兄妹因对李某处理某些事情不当不满,故不愿主动办理过户手续。
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对李某的兄妹进行说服工作。通过数天努力,所有的兄妹们终于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庭参加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事后,李某凭着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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