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买房的市民要小心了,房产中介“忽悠”手段层出不穷。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有房产中介拿国家契税制度说事,以明明不存在的优惠吸引消费者交易。
正在买房的市民要小心了,房产中介“忽悠”手段层出不穷。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有房产中介拿国家契税制度说事,以明明不存在的优惠吸引消费者交易。
今年5月,许女士投诉,她委托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中介服务费的交涉过程中,中介公司提出可以视房屋契税税率的高低来给予一定的优惠:若契税税率为1%,则按原价收取;若契税税率为1.5%,则优惠4000元。中介公司称,契税税率的高低要看办理的情况,中介方将“尽力为消费者争取低税率”。言下之意,若能争取下来应归功于中介,自然不能优惠。
签订居间合同后,许女士才从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得知,自2008年开始,上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只需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首次购房证明,与中介无关。于是,她以中介公司不诚信为由向消保委投诉。
交涉过程中,中介公司始终坚持以合同约定为准,不愿接受调解。至于为何要以契税为条件约定服务费优惠,中介解释道,由于房产政策变化频繁,契税税率需要待办理时才能确定。
受理此投诉的虹口区消保委认为,本案反映了中介服务的不规范,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争议。根据《居住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是中介服务基本事项之一,其收取的费用包含在中介服务费之内,中介应当积极诚信地为消费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中就包括了如实告知买方所应当承担的契税及政策优惠情况。本案中,中介方试图隐瞒政策规定,将税率作为服务费收取的条件,以促成居间合同的订立,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虹口区消保委还建议,消费者在进行房屋交易前,务必熟悉一些基本的政策性规定,在交易谈判过程中积极询问,并适时取证保护自己,慎签交易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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